2013年5月6日,青海省平安县富硒产品专用标志由县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,这标志着平安县富硒产品有了自己的“身份证”。自2011年9月开始,平安县向社会各界征集富硒产品专用标志方案,召开富硒农畜产品专用标志审沓会,初步评选出3套方案。经过多次向质监及商标管理部门征求意见,并修改完善,最终于日前获得批准。该标志主题为“平安、高原、绿色”,标识底色全部为绿色,整个形状似山峰代表高原,三条线代表三江源,图内隐含大写字母“ PA ”意为平安。根据《平安具富硒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》,该标志实施以后,凡具有平安县富硒产品专用标志身份的富硒产品将受到法律保护,销售“冒牌”富硒产品将受到严厉处罚。此外,使用平安县富硒产品专用标志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管理部门依法许可后方可使用,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销售的富硒产品产自县域富硒土壤区域内;二是所销售的富硒产品符合《东部农业区农畜产品硒含量分类标准》。平安县富硒产品专用标志的实施,将有助于进一步开发和保护平安县优质特色富硒产品,对加强富硒产品的监督管理,规范生产、销售行为,培育和开发富硒品牌,促进富晒产业发展以及增加农民收人起到积极和重要作用。